美國(33) ----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美國10月15日當地時間下午,眾議院一下子通過了三項和香港有關的立法,分別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保護香港法案》和《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三個法案皆獲得口頭表決無異議通過。
幾天前,在香港才有超過13萬人上街要求美國國會能盡快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甚至不少民眾還揮舞著美國國旗。今天聯邦眾議院如此迅速且意見一致地通過這三項法案,也算是給了殷殷企盼的香港人一個強而有力的回應。
民主黨籍的眾議院議長Nancy Pelosi在今日的議會中說道:「對於那些想在這次討論中站在專制政府一邊的人,我對你們說,如果一個人獲得了全世界,但卻要承受失去靈魂的代價,那又有何益?」、「在參眾兩院的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與香港市民站在一起。如果美國因為商業利益而不為中國的人權發聲,那麼我們就失去了在世界任何地方為人權發聲的道德權威。」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這個法案也給予總統權限,對那些
1.
對香港人做出威脅或任意拘留、酷刑、逼供;
2.
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3.
違反香港自治;
4.
在香港侵犯國際公認人權之行為,負有「知情責任」(knowingly
responsible)者,實施制裁和旅行限制。
《保護香港法案》
這個法案的全名其實是「限制出口催淚瓦斯及人群控制技術至香港法案」(Placing
Restrictions on Teargas Exports and Crowd Control Technology to Hong Kong Act,簡稱 PROTECT Hong Kong Act)。
這個法案要求美國停止向香港警方繼續出口「非致命性人群控制設備」(nonlethal
crowd control equipment),像是橡膠子彈、胡椒噴霧和催淚瓦斯,直至人權相關的疑慮已完成獨立調查、受到港府妥善處理,且白宮能夠確認港警在過去一年沒有嚴重侵犯人權為止。
這點很重要值得多強調幾遍。現在官方的宣傳是說香港人受到港獨份子的「分離主義」煽動,事實上香港人們提出來的訴求根本跟獨立沒有什麼關聯
《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
這個決議案全稱為「承認香港與美國雙邊關係、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干預香港事務及支持香港人民抗議權」(Recognizing Hong Kong's bilater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United
States, condemning the interfere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Hong
Kong's affairs, and supporting the people of Hong Kong's right to protest),簡稱為「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Stand With Hong Kong Resolution)。
這個決議案
1.
呼籲香港政府開始採取步驟進行談判,以解決示威者的五項核心訴求;
2.
譴責香港警方以侵犯公民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的方式,對示威使用武力;
3.
呼籲政府確保美國售賣給香港警方的彈藥及人群控制設備不會被用來壓制香港的和平抗議;
4.
譴責香港和中國政府將抗議活動定性為「暴動」(riots),並指責美國參與了這場明明是他們一手造成的政治動盪。
眾議院一口氣連通過三項香港相關立法後表示:「這向香港市民和CCP發出了一個明確且不含糊的訊息——美國將追究中國政府侵犯香港自治和人權的責任,而香港政府也要對使用暴力鎮壓民主示威者做出回應。」
《與香港站在一起決議案》因為是「眾議院決議案」(主要代表國會意見,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今日眾院通過後,此部立法就算通過了;而身為「法案」(有法律約束力)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和《保護香港法案》,在眾議院通過後,還需要參議院通過,以及最終總統簽名才會生效。
最近因為美中貿易恢復談判,Dump對於香港議題不是沒有明確立場,不然就是不多做表態。儘管在推特上聲援香港的仍是共和黨議員為多數,但這次卻是民主黨領軍的眾議院率先通過三項與攸關香港局勢的立法。
可見香港議題不僅是在美國國會普遍得到兩黨重視,在Dump選擇在香港議題噤聲時,民主黨甚至很明顯地出現想要主導「議程設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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